宋司馬光撰
下經【萃,升,困,井,革,鼎,震,艮,漸,歸妹,豐,旅,巽,兌,渙,節,中孚,小過,既濟,未濟】
䷬【坤下兑上】
萃。亨,王假有廟,利見大人,亨,利貞。用大牲吉,利有攸往。
彖曰:萃,聚也。順以說,剛中而應,故聚也。王假有廟,致孝亨也。利見大人亨,聚以正也。用大牲吉,利有攸往,順天命也。觀其所聚,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物順以說,萃之象也。上剛中而下應之,亦聚之象也。大人者,以正聚物者也。聚得大人,然後通也。
象曰:澤上于地,萃;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
初六,有孚不終,乃亂乃萃。若號,一握為笑,勿恤,往无咎。
象曰:乃亂乃萃,其志亂也。
六二,引吉,无咎。孚乃利用禴。
象曰:引吉无咎,中未變也。
六三,萃如嗟如,无攸利,往无咎,小吝。
象曰:往无咎,上巽也。
九四,大吉,无咎。
象曰:大吉无咎,位不當也。
九五,萃有位,无咎。匪孚,元永貞,悔亡。
象曰:萃有位,志未光也。
以剛中之德,僅能保位无咎,而德信不洽于民,未足光也。故必以元永貞之道聚民,然後悔亡也。
上六,齎咨涕洟,无咎。
象曰:齎咨涕洟,未安上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