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下经】第42卦-益卦䷩风雷益卦(震下巽上)-[唐]史征撰《周易口诀义•卷四》

[唐]史征| 易经注解| 2022-12-01 23:51:22| 0

第42卦-益卦䷩风雷益卦(震下巽上)

【周易下经】第42卦-益卦䷩风雷益卦(震下巽上)-[唐]史徵撰《周易口訣義•卷四》

【原文】益,利有攸往,利涉大川。

【原文】彖曰:益,損上益下,民說无疆,自上下下,其道大光。利有攸往,中正有慶;利涉大川,木道乃行。益動而巽,日進无疆,天施地生,其益无方,凡益之道,與時偕行。

【原文】象曰:風雷,益,君子以見善則遷,有過則改。

【原文】初九:利用為大作,元吉,无咎。

【原文】象曰:元吉,无咎,下不厚事也。

【原文】六二:或益之十朋之龜,弗克違,永貞吉。王用享于帝,吉。

【原文】象曰:或益之,自外來也。

【原文】六三:益之用凶事,无咎。有孚中行,告公用圭。

【原文】象曰:益用凶事,固有之也。

【原文】六四:中行,告公從,利用為依遷國。

【原文】象曰:告公從,以益志也。

【原文】九五:有孚惠心,勿問元吉。有孚惠我德。

【原文】象曰:有孚惠心,勿問之矣;惠我德,大得志也。

【原文】上九:莫益之,或擊之,立心勿恆,凶。

【原文】象曰:莫益之,偏辭也;或擊之,自外來也。

益,利有攸往者,益是增長之名,饒裕為義也。損卦損下益上,益卦損上益下者,亦猶人君能自損己而惠下人,故宋衷云:明君之德,必須損己而利人,則下盡益矣。君能以益物為意,動而无有違者,即斯而往,何所不利?故曰利有攸往也。利涉大川者,能益于物,則理絶難險,故利涉大川也。

象曰:風雷益者,雷以發生,風能長育,萬物皆益,故益之為義,在雷風也。君子以見善則遷,有過則改。遷,進移也;改,更懲也。君子求益,莫過遷進,企慕道德,其有過惡,改更懲戒,不再為也。

初九:利用為大作,元吉,无咎者,處益之初,應巽之始,體剛幹事,能堪建大事之端,以成王事者也。然雖有其才,而得其時,不居其位,即時人不輔,欲有興作,即禍必生焉,必須有大功以補其過,即得无咎,故曰元吉,无咎。元吉是有功之詞,大作謂興作大事也。

六二:或益之,十朋之龜,弗克違,永貞吉,王用享于帝,吉者,以柔居中,又應于巽,處益而懷巽,即物皆歸焉,故曰或益之。朋,衆也;龜,靈鑒也。六二既懷謙冲,即物自外來,朋靈獻策,羣才響應,故十朋之龜,弗克違也。然位不當尊,故永貞吉也。處益如斯,上下歸德,故王用此時,可以享獻天帝,即朋靈降福,故曰王用享于帝,吉也。

六三:益之用凶事,无咎,有孚中行,告公用圭者,以隂居陽,以剛健而求于益,故曰益之不能行。謙而用剛壯,求益即物所不與,若以謙讓責之,理合誅討,若以意測原本情,志在救難,即物皆恃之,是用凶事而得免咎,故曰用凶事,无咎也。若乃求益不為私已,志在救難,用壯不至剛暴,斯乃適合時宜,是有信實而得中行,此中行之道,執圭以告于公,救凶危之事,故曰有孚中行,告公用圭也。

六四:中行,告公從。利用為依遷國者,以柔處臣位,居巽之初,在上應下,位雖不中,用中而行,故曰中行。與君相近,即是藩屏之臣,以此中行之道而告于公,公必從之,以此道依人而遷,國人无不順明,以中行之道而遷,國人无不利矣,故曰利用為依遷國也。

九五:有孚惠心,勿問,元吉。有孚惠我德者,得位處尊,為益之主,兼張德義,德義之本,莫盛乎信,為益之大,莫大于心,因人所欲而已。與人有信有惠,盡物之心,益之盛矣。既有斯德,必獲大吉,不假疑問,德必昭彰,故曰有孚惠心,勿問,元吉。我既以信惠被于物,則天下皆以信惠歸我,故有孚惠我德也。

上九:莫益之,或擊之,立心勿恒,凶者,處益之極,益之甚也。既已過盈,即人之不與,故曰莫益之也。无厭之求,怨怒非一,故曰或擊之也。勿,无也。益以過極,而更有求,是立心无恒,凶禍必至,故曰立心勿恒,凶也。

周易口訣義卷四

<經部,易類,周易口訣義>

×关闭
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