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羲合五緯,建五氣,消息禍福,以為之元命。潛龍氏筮之,乃迎日推測,疑後人所為。
孔子曰:易始於一,分於三,盛於五,終於上。初為元士,二為大夫,三為三公,四為諸侯,五為天子,上為宗廟。凡此六者,隂陽所以進退,君臣所以升降,萬人所以為象則也。疑非孔子之言。
焦贛長于災變,分六十四卦,更直日用事,以風雨寒温為侯。一卦直一日,用周易之序。京房卦氣主六日七分,用太玄之序。費直作易林序,引孟康之法,則以一爻主一日也。焦氏以一卦直一日,乾直甲子,坤直乙丑,至未濟直癸亥,乃盡六十日,而四正卦則直二分。二至之日,坎直冬至,離夏至,震春分,兌秋分,不在六十卦輪直之數,為方伯監司之官,是二至二分用事之日,又是四時各專主之氣。各卦主時,其占法各以其日觀其善惡也。史氏曰:上經乾起甲子,泰甲戌,噬嗑甲申,至離三十卦,一百八十日而三甲盡。下經咸起甲午,損甲辰,震甲寅,至節癸亥而終,亦三十卦,一百八十日而年一周。所以焦、京用以直日節,曰天地節而四時成。節後繼以中孚、小過、既濟、未濟者,所以成坎、離、震、兑四卦,應子、午、卯、酉,為春、夏、秋、冬四時,兩之以為八節,是為分、至、啓、閉。每爻直十五日,以應七十二候。京房六十卦氣之法,四正之卦,卦有六爻,爻主一氣;其餘六十卦,卦有六爻,别主一日,凡主三百六日。餘有五日四分日之一,每日分為八十分,五日分為四百分日之一,又分為二十分,是四百二十分。六十卦分之六七,四十二卦别各得七分,故每卦得六日七分也。世稱東漢郎顗明六日七分之學,最為精妙者,此也。
按:以卦配氣候,自漢儒來有其說,說各異,唯以卦氣起於中孚則同。宋咸著論,謂非聖人之旨,而朱氏難之,言:歲始於冬至,歷始于牽牛,日始于夜半,故必始于十一月矣。
胡氏曰:夫律歷始于十一月是矣,而以中孚為十一月卦為何義?不此之解,而欲以折咸,不可也。朱子曰:易卦之位,震東、離南、兌西、坎北者為一說,十二辟卦分屬十二辰者為一說。及焦延夀為卦氣直日之法,乃合二說而一之,既以八卦之震、離、兑、坎二十四爻直四時,又以十二辟卦直十二月,且為分四十八卦為之公、侯、卿、大夫,而六日七分之說生焉。若以八卦為主,則十二卦之乾不當為己之辟,坤不當為亥之辟,巽不當侯於申酉,艮不當侯於戌亥。若以十二卦為主,則八卦之乾不當在西北,坤不當在西南,艮不當在東北,巽不當在東南。彼此二說,互為矛盾。且其分四十八卦為公、侯、卿、大夫之例,於十二辟卦初無法象,而直以意言,本已無所据矣。不待論其減去四卦二十四爻,而後可以見其失也。予嘗謂焦、京之學出於易,而亂易之道者,焦、京也。管輅、郭璞輩皆宗之。
胡氏曰:焦氏卦變法,以一卦變為六十四卦,六十四卦通變四千九十六卦,而卦變之次本之文王序卦。其每一卦變成詩六十四首,六十四卦皆變,共四千九十六首,以代占辭,而文王、周、孔辭並不復用。予曰:此焦氏之罪也。成焦氏之罪者,後世之俗儒也。京氏傳:降五行,頒六位,即納甲法。有渾天六位圖,加十二支。
沈氏曰:納甲可以推見天地胎育之理。乾納甲壬,坤納乙癸者,上下包之也。震、巽、坎、離、艮、兌納庚、辛、戊、己、丙、丁者,六子生乾坤,包中如物之處。胎中者,左三剛爻,乾之氣;右三柔爻,坤之氣也。乾初爻交坤生震,故震初爻納子午【乾初子午故也,長子代父也】。中爻交坤生坎,故坎初爻納寅申【震納子午,順傳寅申,陽道順】。上爻交坤生艮,故艮初爻納辰戌【亦順傳】。坤初爻交乾生巽,故巽初爻納丑未【坤初丑未故也,長女配長男也】。中爻交乾生離,故離初爻納卯酉【巽納丑未,逆傳卯酉,隂道逆,中女配中男也】。上爻交乾生兌,故兌初爻納己亥【亦逆傳,少女配少男也。女從人,故其位不起于未】。乾坤始於甲乙。
項氏曰:陽卦納陽干陽支,隂卦納隂干隂支,陽六干皆進,隂六干皆退,惟乾納二陽,坤納二隂,包括首尾,則天地父母之道也。
楊雄擬易作太玄,方、州、部、家皆自三數推之。玄為之首,一以生三為三方,三生九為九州,九生二十七為二十七部,九九乘之,斯為八十一家。首之以八十一,所以準六十四卦;贊之以七百二十有九,所以準三百八十四爻,無非以三數推之。朱子謂其零星補凑,若不補,卻欠四分之一;補得來,又卻多四分之三。盖其起數之法,既不合于天地自然之理,而強求合于歷之日,有氣而无朔。每首九贊,二贊當一晝夜,合八十一首之贊,凡七百二十九,僅足以當三百六十四日有半。外增一踦贊以當半日,又立一贏贊以當四分日之一,則支離而无用耳。
章氏曰:焦贛、京房、楊雄皆精于易占,其於六十四卦,或以己意增損之,而其占皆驗,益信卦占在乎人心之誠否,故云有其誠則有其神,無其誠則無其神,而占不足以盡易也。繼三子者,如關氏之洞極,司馬氏之潛虚,蔡氏之洪範、皇極,各本之河、洛,以己意列圖,實於易卦無與。惟於先天圓圖六十四卦,出於邵康節所傳,而胡玉齋因邵詩冬至子之半推之,以卦分配節候,繇復卦冬至子之半至乾,交夏至午之半三十二卦為陽,由姤卦夏至午之半至坤,交冬至子之半為隂,卦爻目然與天地之節候相脗合,未嘗以己意參乎其間,殆出漢三子之右矣【洞極,阮逸偽作】。
臨卭張氏曰:揚子雲太玄,其法本於易緯卦氣圖;衛先生元包,其法合於火珠林,皆革其誣俗,而歸諸雅正者也。伏羲始作八卦,因而重之為六十四,是名先天,陳希夷所傳先天圖是也。其數有二:圓圖者,天也,自一隂一陽各六,變為三十二隂三十二陽者,運行數也;方圖者,地也,八卦縱横上下,一卦為主,各變七卦者,生物數也。卦氣圖以六十卦為主,一爻當一策,所謂乾坤之策三百六十,當期之日,其於繫辭,則序卦之義也,主於運行之用者天,而地之數,故為天地之大數也。火珠林以八卦為主,四隂對四陽,所謂天地定位,山澤通氣,雷風相薄,水火不相射,其於繫辭,則說卦之義也,主於生物之用者地,而物之數,故為人物之小數也。卦氣圖之用,出於孟喜章句;火珠林之用,祖於京房易。末流之弊,雜亂於星官歷翁,其事失之誣,其辭失之俗,故二君以其法為書,而歸之雅正也。太玄日始于寅,義祖連山;元包卦首於坤,義祖歸藏,由是三易世皆有書矣。
周易筮述卷七
<經部,易類,周易筮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