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略例》明彖

| 易理书籍| 2023-04-20 00:03:35| 0

夫《彖》者,何也?

〔注〕將釋其義,故假設問端,而曰何。

統論一卦之體,明其所由之主者也。

〔注〕統論一卦功用之體。明,辯也。辯卦體功用所由之主,立主之義,義在一爻,明,辯也。

夫眾不能治眾,治眾者,至寡者也。

〔注〕萬物是眾,一是寡。眾不能治眾,治眾者至少以治之也。

夫動不能制動,制天下之動者,貞夫一者也

〔注〕天下之動,動則不能自制,制其動者,貞正之一者也。老子曰「王侯得一以為天下貞」。然則一為君體。君體合道動,是眾眾由一制也。制眾歸一,故靜為躁君,安為動主。〔音義〕:「動不能制動」,一本作「天地不能制動」。夫,音扶,後皆同。

故眾之所以得咸存者,主必致一也。

〔注〕致猶歸也。眾皆得存其存者,必歸於一。故无心於存,皆得其存也。

動之所以得咸運者,原必无二也。

〔注〕動所以運運不已者,謂无二動。故无心於動,而動不息也。 

物无妄然,必由其理。

〔注〕物,眾也,妄,虛妄也。天下之眾皆无妄,无妄之理,必由君主統之也。

統之有宗,會之有元,

〔注〕統領之以宗主,會合之以元首。

故繁而不亂,眾而不惑。

〔注〕統之有宗主,雖繁而不亂;會之以元首,雖眾而不惑。

故六爻相錯,可舉一以明也。

〔注〕錯,雜也。六爻或陰或陽,錯雜交亂,舉貞一之主以明其用。

剛柔相乘,可立主以定也。

〔注〕六爻有剛有柔,或乘或據,有逆有順,可立主以定之。

是故雜物撰德,

〔注〕撰,數也。雜,聚也。聚其物體,數其德行。

辯是與非,

〔注〕辯,明也。得位而承之,是也;失位而據之,非也。

則非其中爻,莫之備矣。

〔注〕然則非是中之一爻,莫之能備。訟彖云「訟有孚窒惕,中吉,剛來而得中也」,困彖云「貞大人吉,以剛中也」之例是也。

故自統而尋之,物雖眾,則知可以執一御也。

〔注〕无為之一者,道也,君也。統而推尋,萬物雖殊,一之以神道;百姓雖眾,御之以君主也。

由本以觀之,義雖博,則知可以一名舉也。

〔注〕博,廣也。本,謂君也、道也。義雖廣,舉之在一也。

故處璇璣以觀大運,則天地之動未足怪也。據會要以觀方來,則六合輻湊未足多也。

〔注〕天地雖大,覩之以璇璣;六合雖廣,據之以要會。天地之運,不足怪其大;六合輻湊,不足稱其多。

〔音義〕璇,悉全反,又作旋。璣,音機,本又作機,或作幾。輻,音福。湊,千豆反。

故舉卦之名,義有主矣。觀其彖辭,則思過半矣!

〔注〕彖總卦義,義主中爻。簡易者,道也、君也。道能化物,君能御民。智者觀之,思過其半。

〔音義〕思,息吏反。

夫古今雖殊,軍國異容,中之為用,故未可遠也。

〔注〕古今革變,軍國殊別,中正之用,終无疏遠。

〔音義〕遠,于萬反。

品制萬變,宗主存焉。彖之所尚,斯為盛矣。

〔注〕品變積萬,存之在一。

夫少者,多之所貴也。寡者,眾之所宗也。

〔注〕自此以下,明至少者為至多之所主,豈直指其中爻而已。

一卦五陽而一陰,則一陰為之主矣。

〔注〕同人、履、小畜、大有之例是也。

五陰而一陽,則一陽為之主矣。

〔注〕師、比、謙、豫、復、剝之例是也。

夫陰之所求者陽也,陽之所求者陰也。

〔注〕王弼云:「夫陰陽相求之物,以所求者貴也。」

陽苟一焉,五陰何得不同而歸之?陰苟隻焉,五陽何得不同而從之?故陰爻雖賤,而為一卦之主者,處其至少之地也。

〔注〕王氏曰「陽貴而陰賤」,以至少處至多之地,爻雖賤,眾亦從之。小畜彖云「柔得位,而上下應之」是也。

或有遺爻而舉二體者,卦體不由乎爻也。

〔注〕遺,棄也。棄此一爻而舉二體以明其義,卦體之義,不在一爻。豐、歸妹之類是也。

繁而不憂亂,變而不憂惑,約以存博,簡以濟眾,其惟彖乎?

〔注〕簡易者,道也、君也。萬物是眾,道能生物,君能養民。物雖繁,不憂錯亂;爻雖變,不憂迷惑。

亂而不能惑,變而不能渝,非天下之至賾,其孰能與於此乎?

〔注〕萬物雖雜,不能惑其君;六爻雖變,不能渝其主。非天下之至賾,神武之君,其誰能與於此?言不能也。

〔音義〕渝,羊朱反。賾,仕責反。與,音預。

故觀彖以斯,義可見矣。

〔注〕觀彖以斯,其義可見。

〔音義〕「觀彖以斯」亦作「以彖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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