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萧汉中撰《读易考原》全文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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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校底版:文渊阁四库全书

书籍摘要:(元)蕭漢中撰《讀易考原》【初次点校】:丁不二【再次点校】:暂无【点校底本】:《钦定四库全书》第25册•經部19•易类(元)蕭漢中撰《讀易考原》提要【臣】等謹案:讀易考原一卷,元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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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刊介绍

(元)蕭漢中撰《讀易考原》

【初次点校】:丁不二

【再次点校】:暂无

【点校底本】:《钦定四库全书》25册•經部19•易类

(元)蕭漢中撰《讀易考原》提要

【臣】等謹案:讀易考原一卷,元蕭漢中撰。漢中字景元,泰和人。此書成於泰定中,凡三篇,一論分卦,一論合卦,一論卦序。不敢顯攻序卦傳,而亦不用序卦之說。大旨以圓圖乾、坤、坎、離居四正,為上經之主卦;兑、艮、巽、震居四隅,為下經之主卦。復圖列說,申明上經三十卦、下經三十四卦多寡分合之不可易,及乾、坤之後受以屯、蒙,屯、蒙之後受以需、訟,次序之不可紊。卷後論三十六宫陰陽消長之機,以互明其義。漢中書不甚著,明初朱升作周易旁注,始采録其文,附於末卷。升自記稱:謹節縮為上、下經二圖於石,而録其原文於下,以廣其傳。則是書經升編輯,不盡漢中之舊。今升書殘缺,而漢中書反附以得存,此本即從升書中録出别行者。朱彝尊經義考作三卷,蓋以一篇為一卷,實無别本也。其說雖亦出於邵氏,而推闡卦序,頗具精理,蓋猶依經立義者,以視黑白奇偶蔓衍而不可極者,固有殊焉。

乾隆四十五年七月恭校上。

總纂官

【臣】紀昀

【臣】陸錫熊

【臣】孫士毅

總校官

【臣】陸費墀

欽定四庫全書 讀易考原**蕭漢中*

原上下經分卦第一

聖人之作易也,畫卦為八而已。及重為六十四,於是分其三十為上篇之卦,分其三十四為下篇之卦。既分上下,又從而序次其先後,皆有指。先儒說易者,執大傳後序兩篇為據,不復置。思夫始作易者,伏羲也。自伏羲至文王數千年,自文王至孔子又五六百年,二篇之分與卦之序,已定於孔子之先矣。非卦與序待孔子出,始序次之而分為兩篇也。孔子之作序卦也,因卦之名,說名之義,序其名義,前後相承,以詔學者,盖教人觀易之一法。韓康伯注易頗疑,謂孔子特以明義耳,非易之緼也。孔穎逹從而為之說曰:聖人本定先後,自有指,非用孔子序卦之意。若元用孔子序卦之意,不應其卦二二相偶。盖六十四卦兩兩相對,乾與坤為一對,屯與蒙為一對,上經三十卦成十五對,下經三十四卦成十七對。伏羲、文王本定先後,以兩卦之對為次序,非以一卦之名為次序。韓、孔之疑,不為無見。但雖有此疑,所以乾、坤之後受之以屯、蒙,屯、蒙之後受之以需、訟,其義安在?終無說以處之。先儒因循,不考加論,豈非千古讀易之闕典也哉?竊謂聖人先分卦而後序,必先名卦之所以分,始可論卦之所以序。卦非待名而後序,篇非因序而始分。作易本指有在卦名外者,伊川先生始作上下篇義,附易傳之後,謂卦之分以隂陽,陽盛者居上,而卦有乾者居上篇;隂盛者居下,而卦有坤者居下篇。然考之上篇有乾者凡十一卦,有坤者亦十一卦;下篇有坤者凡四卦,有乾者亦四卦。聖人何嘗以乾為陽盛而居上篇,坤為隂盛而居下篇哉?且剥有坤又隂盛,乃居上篇;大壮有乾又陽盛,乃居下篇。

伊川曰:剥雖隂長,然爻則陽極,故居上篇;大壯雖陽壯,然爻則隂盛,故居下篇。諸如此類,往往逐卦推義,以求合陽盛隂盛之說,故條例不一,費於辨析。朱文公作周易本義,首言簡帙重大,故分上下兩篇,盖不取伊川先生之說。其意若曰:二篇之分初無義,特以簡帙重大而分耳。孔頴逹曰:二篇文王所定。今文王所作六十四卦繇辭,通不過七百一十五字,謂之簡帙重大可得乎?分為二,各三十二卦可也。上經止三十,下經乃三十四卦,何為而然也?由伊川之說,則分卦有義;由文公之說,則分卦無義。謂分卦無義似不可,謂分卦有義則又無說以定,後學將安從?且聖人先分卦而後序乎?先序卦而後分乎?

伊川曰:二篇之卦既分,而後推其義而為之次。是先分而後序也。文公曰:簡帙重大,故分上下兩篇。是先序而後分也。然則孰是?伊川先分卦之說為是。特論卦之所以分,逐卦推義以求合,非自然而然,不可易者,故不得不論。夫卦之始畫也,乾南、坤北、離東、坎西,四方之正卦;震東北、巽西南、艮西北、兌東南,四隅之偏卦也。周禮曰:其經卦八方。其畫而為八也,總名經卦而已。及重而為六十四,於是易分為上下兩經。且聖人若何而分之?盖先分八卦,次分餘卦附也。八卦之分若何?乾、坤、坎、離,四正卦也,當居上經;震、巽、艮、兌,四偏卦也,當居下經。八卦既分,餘卦以次附焉,此兩經所以分之綱領也。餘卦之分若何?六十四卦之體,八卦之體為之也。每卦各具上下二體,則六十四卦凡具一百二十八體。乾之體十有六,坤之體十有六,六子之體各十有六,總為一百二十八體而成六十四卦,皆自八卦本體中分出而生者也。上經乾、坤、坎、離之卦,下經震、巽、艮、兌之卦,所謂八卦之本體也。其體之分出互合而生五十六卦者,八卦本體之用也。或分出而生上經之卦,或分出而生下經之卦。嘗考其卦體之所以分八卦各十六體,或分在上經,或分在下經。又考其卦體之所以合或以此上體合彼下體而成某卦,或以此下體合彼上體成某卦。明乎分體之義,而知上經之卦不可移之下經,下經之卦不可移之上經,真不偶然也。何哉?夫八卦之體分於上經者止於六十,分於下經者乃六十有八。所以然者,盖上經以乾、坤、坎、離為主,下經以震、巽、艮、兌為主。乾、坤、坎、離本體之卦居於上經,其體之分出於上經者,用於内也;分出於下經者,用於外也。震、巽、艮、兌本體之卦居於下經,其體之分出於下經者,用於内也;分出於上經者,用於外也。用於内為主,用於外為客。是故乾、坤、坎、離之分體,在上經為主,在下經為客;震、巽、艮、兌之分體,在下經為主,在上經為客。今以分體者詳列於後,則知上經之六十體,下經之六十八體,非偶然者矣。

乾之體十有六,見上經者十二。

見下經者四,坤之體十有六。

見上經者十二,見下經者四。

右乾坤之十六體,其分體之布於上下經,或十二或四,何也?康節曰:天之體四,用者三,不用者一;地之體四,用者三,不用者一。康節斯言為皇極經世體數發,非為易上下經體數發也。然用其說推之,義自脗合。乾坤之體十有六,四四也用其三;三四也所以十二體居上經。不用者一,一四也所以餘四體居下經。朱文公易學啟蒙曰:隂陽之體數常均,其用數則陽三而隂一。啟蒙斯言為揲蓍策數發,非為易上下經體數發也。然用其說推之,義亦脗合。盖隂陽之數有體用,自體而言,其數常均;自用而言,陽主進,隂主退。故其為數也,陽常贏,隂常縮,以四計之,陽能用其三,隂止用其一;以十六計之,則陽用十二,隂用四矣。陽之體數以四計之,用者三,不用者一,其一之不用者為隂所用也;隂之體數以四計之,用者一,不用者三,其三之不用者為陽所用也。是故乾之十六體,其十二體乾之用體也,其四體乾不自用,為隂所用;坤之十六體,其四體坤之用體也,其十二體坤不自用,為陽所用。是乾之用體在上經,坤之用體在下經。何以言之?六十四卦之體自八卦之體分出而生也,八卦之體又自乾坤之體分出而生也,故六十四卦一乾坤而已矣。凡陽畫皆乾也,凡隂畫皆坤也,乾坤即易,易即乾坤,乾坤二體合之即易之一體,易之一體分之即乾坤之二體也。易之一體分而為乾坤二體,故易之一經分而為上下二經,上經取陽升而上之義,下經取隂降而下之義。上經所以明易之陽體即乾之陽體也,下經所以明易之隂體即坤之隂體也。自六十四卦之體本於八卦而言之,則乾坤坎離為上篇之主,震巽艮兌為下篇之主,此易之綱領也。自八卦之本體本於乾坤而言之,則上經乃乾之陽體,下經乃坤之隂體,此又易之大綱領也。惟其如是,此乾之用體十二所以在上經,其不自用之體四為隂所用而在下經;坤之用體四所以在下經,其不自用之體十二為陽所用而在上經也。

坎之體十有六,見上經者八。

見下經者八,震之體十有六。

見上經者七,見下經者九。

艮之體十有六,見上經者七。

見下經者九,離之體十有六。

見上經者六,見下經者十。

巽之體十有六,見上經者四。

見下經者十二,兌之體十有六。

見上經者四,見下經者十二。

右上經坎與震艮皆陽卦也,坎之體八,震艮之體七,坎多而震艮少。離與巽兌皆隂卦也,離之體六,巽兌之體四,離多而巽兌少。盖上經坎離為主,震巽艮兌為客,主勝於客,客下於主。坎八而震艮七減其一,離六而巽兌四减其二。陽卦减其一,奇數也;隂卦减其二,耦數也。下經巽兌與離皆隂卦也,巽兌之體十二,離之體十,巽兌多而離少。震艮與坎皆陽卦也,震艮之體九,坎之體八,震艮多而坎少。盖下經震艮巽兌為主,坎離為客,主勝於客,客下於主。坎八而震艮九加其一,離十而巽兌十二加其二。陽卦加其一,奇數也;隂卦加其二,耦數也。震艮巽兌之分體視坎離而為贏縮,其離之體則又視坎之體而為進退也。所以然者,六子之分體惟坎之分體為最正。離震艮巽兌之體各十有六,其分體或偏多於上經而下經則少,或偏多於下經而上經則少。獨坎之十六體中而分之,分其八於上經,分其八於下經,所分之體最得其正也。其分體之正,由本體之正故也。三畫者,坎之本體;十六體者,坎之分體也。坎之本體有中畫、三畫之内,陽畫居中,其本體正陽畫居中,不偏於上,不偏於下,故其分體亦正上下經各八體,若夫震艮巽兌之本體則偏矣,震艮之陽畫,巽兌之隂畫,或偏於上,或偏於下】。離之本體雖有中畫,然中畫乃隂也。震艮巽兌之本體居偏,而坎離之本體居中。偏者必取正於中,故震艮巽兌之體視坎離而分體。震艮之體視坎體而為贏縮,巽兌之體視離體而為贏縮】。離之本體為隂中,而坎之本體為陽中。隂效法於陽,故離之分體又視坎而分體。離之體視坎體而為進退】。不可不察也。惟離之分體視坎體而為進退也,則上經坎體八而離體六者,離視坎體而减其二也。减其二者,離以其體之耦數退居於坎體之下故也。以離三畫之本體察之,其上畫陽也,而耦數居陽畫之下,象與此合】。下經坎體八而離體十者,離視坎體而多其二也。多其二者,離以其體之耦數進居於坎體之上故也。以離三畫之本體察之,其下畫陽也,而耦數居陽畫之上,象與此合】。此所謂離視坎而分體也。又上經陽體之中則坎先離後,下經隂體之中則離先坎後,此亦視坎而為進退也。愚考易至此,始悟聖人於易經六十四並無衍文,而獨於坎曰習坎,豈無意歟?曰:是上經之卦體六十,一體不可得而增;下經之卦體六十八,一體不可得而减。其分體之數既定,斯成卦之數亦定,則上經三十卦,一卦亦不可得而增;下經三十四卦,一卦亦不可得而减。

世儒或有以六十四卦中惟乾、坤、坎、離、頤、大過、中孚、小過此之八卦正而不反,餘五十六卦皆反。聖人分六正十二反,合十有八為上經;分二正十六反,合十有八為下經,以謂得聖人十有八變而成卦之說。然十有八變乃揲蓍成卦論也,非易上下經分卦論也。觀前所考,則或其然矣。

原上下經合卦第二

既察乎上下經卦體之所以分,當察乎上下經卦體之所以合。今上下經之卦有主有客,故先論其主卦之合體,後論其客卦之合體。而上經乾與坤,其體皆十二,其合體之義則相類。下經兌與巽,其體皆十二,其合體之義則相類。至坎與離,震與艮,其合體之相類亦然。詳列於後。

上經

乾十二體

二體本卦乾

二體合,坤成泰

二體合坎成需訟。

二體合離,成同人大有。

一體合震成无妄。

一體合兌成履。

震、兌陽畫在下,故二卦於上經為下卦,以合陽也;其於下經為上卦,以合隂也】。

一體合巽成小畜。

一體合艮成大畜。

巽,艮陽畫在上,故二卦於上經為上卦,以合陽也;其於下經為下卦,以合隂也】。乾,於主卦則各以二體合,於客卦則各以一體合。

坤十二體

二體本卦坤

二體合,乾成泰

二體合坎成師比。

二體合,震成豫

二體合艮成謙剥。

一體合巽成觀。

巽陽畫在上,故於上經為上卦,以合陽也】。

一體合兌成臨。

兌,陽畫在下,故於上經為下卦,以合陽也】。

坤在上經陽體之中,除本卦外,皆以二體合陽卦,所謂隂在陽中,皆逆行也。是以獨不合離,以隂居中故也,而離居下經,以二體合坤,坎在上經,以二體合坤】。又前所謂坤不自用之體者,十二為陽所用也。

坎八體

二體本卦坎

二體合,乾成需

二體合,坤成師

一體合震成屯。

震陽畫在下,故於上經為下卦,以合陽也】。

一體合艮成蒙。

艮陽畫在上,故於上經為上卦,以合陽也】。

坎於主卦不合離,離者,坎之配也。客卦不合巽、兌,合陽不合隂也。又其所以不合三卦者,上經乾、坤,交父母之象也。六子不交,男女之象也。故泰、否在上經。下經六子,交夫婦之象也。故咸、損、恒、益、既濟、未濟在下經。

離六體

二體本卦離

二體合乾,成同人、大有。

離在下經,不合乾而合坤】。

一體合震成噬嗑。

震陽畫在下,故於上經為下卦,以合陽也】。

一體合艮成賁

艮陽畫在上,故於上經為上卦,以合陽也】。

離於上經,主不合坤,客不合巽、兌,合陽不合隂也。亦所謂隂在陽中,皆逆行也。又其所以不合坎者,離之配也。上經六子不交,如上文云:

震七體

一體合乾成无妄。

一體合,坤成復

一體合坎成屯。

一體合離成噬嗑。

一體合艮成頤。

一體合,兌成随

震在上經為客,無本卦巽者。震之配上經,六子不交,故不合巽

餘一體合坤成豫。

震在上經,不與巽交,故以其合巽者合坤,坤乃震之上體也】。

震卦陽畫在下,故所合體除合坤成豫外,前六體皆居下卦,以貴陽也。

艮七體

一體合乾成大畜。

一體合坤成剥。

一體合坎成蒙。

一體合離成賁。

一體合震成頤。

一體合巽成蠱。

艮在上經為客,無本卦。兌者,艮之配。上經六子不交,故不合兌】。

餘一體合坤成謙。

艮在上,經不與兌交,故以其合兌者合坤,乃艮之下體也】。

艮卦陽畫在上,故所合體除合坤成謙外,前六體皆居上卦,以貴陽也。

巽四體。

一體合乾成小畜。

一體合坤成觀。

一體合艮成蠱。

一體合兌成大過。

巽在上經為客,無本卦震者。巽之配上經,六子不交,故不合震

巽在上經,止有四體,分二體合主卦乾、坤,分二體合客卦艮、兌。其合主卦也居上卦,其合客卦也主下卦,以合巽畫之隂陽也。

兌四體

一體合乾成履。

一體合,坤成臨

一體合,震成随

一體合巽成大過。

兌在上經為客,無本卦艮者。兌之配上經,六子不交,故不合艮

兌在上經,止有四體,分二體合主卦乾、坤,分二體合客卦震、巽。其合主卦也居下卦,其合客卦也居上卦,以合兌畫之隂陽也。

下經

兌十二體

二體本卦兌

二體合艮成咸損。

艮者,兌之配也。上經六子不交,下經交矣,故合二體

二體合,離成革,暌

二體合坎成困節。

下經離十坎八,體數多,故兌以十二體合,與巽同】。

一體合巽成中孚。

一體合震成歸妹。

震、巽非兌之耦也,故合一體。震、巽在上經兌為下卦,合兌之陽畫;在下經兌為上卦,合兌之隂畫】。

一體合乾成夬。

一體合坤成萃。

乾、坤在下經,止有四體,故各分之。而兌之隂畫在上,故下經兌為上卦,乾、坤為下卦。兌之陽畫在下,故上經兌為下卦,乾、坤為上卦】。

巽十二體

二體本卦巽

二體合,震成益,恒

震者,巽之配也。上經六子不交,下經交矣,故合二體

二體合離,成家人鼎。

二體合,坎成渙,井

下經離十坎八,體數多,故巽以二體合,與兌同】。

一體合兌成中孚。

一體合艮成漸。

艮、兌非巽之耦也,故合一體。艮、兌在上經巽,為下卦客也;在下經巽,為上卦主也】。

一體合乾成姤。

一體合坤成升。

乾坤在下經,止有四體,故各分之。而巽之隂畫在下,故下經巽為下卦,乾坤為上卦。巽之陽畫在上,故上經巽為上卦,乾坤為下卦】。

震九體

二體本卦震

二體合巽成恒益。

巽者,震之配也。上經六子不交,下經交矣,故合二體

一體合兌成歸妹。

一體合艮成小過。

艮、兌非震之耦也,故合一體

一體合離成豐。

一體合坎成解。

一體合乾成大壯。

離、坎、乾亦非其耦也,故亦以一體合

八卦獨不合坤。

震陽卦也,在下經隂體,而坤在下經,只有四體,合隂不合陽故也】。

震在下經,除合二體外,餘五卦並以震為上卦。下經貴隂,而震之上畫隂,所謂陽在隂中,陽逆行也。

艮九體

二體本卦艮

二體合,兌成損,咸

兌者,艮之配也。上經六子不交,下經交矣,故合二體

一體合巽成漸。

一體合震成小過。

震、巽非艮之耦也,故合一體

一體合離成旅。

一體合坎成蹇。

一體合乾成遯。

離、坎、乾亦非其耦也,故亦以一體合

八卦獨不合坤。

艮陽卦也,與震同義】。

艮在下經,除合二體外,餘五卦並以艮為下卦。下經貴隂,而艮之下畫隂,所謂陽在隂中,陽逆行也。

離十體

二體合,坤成晉,明夷

離在上經,合乾不合坤,貴陽也;在下經,合坤不合乾,貴隂也。又離在下經,以二體合坤;坎在上經,以二體合坤。下經離十坎八,故離除合坤外,餘與坎同】。

二體合,兌成暌,革

二體合巽,成鼎家人。

下經貴隂,而下經主卦中,巽、兌為隂,故各以二體合

二體合坎,成未濟、既濟。

離、坎配也。上經六子不交,下經交矣。故離以二體合坎,坎以二體合離】。

離在下經為客,無本卦

一體合震成豐。

下經貴隂,而震之隂畫在上,故為上卦以合隂也】。

一體合艮成旅。

下經貴隂,而艮之隂畫在下,故為上卦以合隂也】。

坎八體

二體合,兌成節,困

二體合巽成井、渙。

下經貴隂,而下經主卦中,巽、兌為隂,故各以二體合

二體合離,成既濟、未濟。

與離義同

坎在下經為客,無本卦

一體合震成解。

下經貴隂,而震之隂畫在上,故為上卦以合隂也】。

一體合艮成蹇。

下經貴隂,而艮之隂畫在下,故為下卦以合隂也】。

乾四體

一體合兌成夬。

一體合巽成姤。

一體合艮成遯。

一體合震成大壯。

乾在下經為客,無本卦

乾四體而與下經四主卦合者,貴隂也。故兌震之隂畫在上而卦亦在上,巽艮之隂畫在下而卦亦在下,陽而合隂,而所謂陽在隂中皆逆行也。又乾之用體十二在上經,此四體乃不自用之體,為隂所用也。

坤四體

二體合離,成明夷、晉。

一體合兌成萃。

一體合巽成升。

坤在下經為客,無本卦

坤在下經,不與乾、坎、艮、震陽卦合。下經貴隂也,所合者巽、離、兌三女,即坤之三畫也。於此見下經為易之隂體,尤為明白。

曰:既言上經為易之陽體,下經為易之隂體,今觀乾居上經之首,則坤亦當居下經之首可也。乃從乾之後相耦成對而居上經,何也?曰:下經所以别於上經者,以為易之隂體也。其為易之隂體,則坤之隂體也。坤所以不居下經而居上經者,盖有說焉。夫八卦之初,一乾坤而已矣。此指未生六子之乾坤】。乾純陽也,坤純隂也。上經易之陽體即乾之陽體,下經易之隂體即坤之隂體,其體之本然者固如此也。乾坤交而生六子,於是乾坤與六子並體對位而成八卦。此指既生六子之乾坤。未生六子前之乾坤,先天之乾坤也。既生六子後之乾坤,後天之乾坤也。先天後天一乾坤也。未生六子,既生六子,異其名耳】。方其未生六子也,乾與坤渾然純陽純隂之體也。乾純陽之一體,非有上下二陽體也。坤純隂之一體,非有上下二隂體也。及坤來從乾,乾往交坤,雖未生六子,坤一從乾即有乾上坤下之象,乾一交坤即有乾下坤上之象。一體之乾坤為上體又為下體,而已成上下二體矣。一體之乾坤,三畫卦之乾坤也。二體之乾坤,六畫卦之乾坤也。三畫卦之乾坤,六畫卦乾坤之本體也。六畫卦之乾坤,三畫卦乾坤之用也。使乾居上經自為一經,坤居下經自為一經,是乾自乾、坤自坤也。乾自乾、坤自坤,豈有造化?坤從乾而後成造化,坤從乾則其體属乎乾矣。此坤卦所以不居下經,從乾以居上經也。雖然,此上下二體六畫卦之乾坤也,乃三畫卦乾坤之用也。所謂上經易之陽體即乾之陽體,下經易之隂體即坤之隂體者,此以三畫純陽純隂之本體而言也。何者?易之本體乾坤三畫而已。六子之六畫自乾坤之三畫而生,六十四卦之六畫自八卦之六畫而生。凡陽皆乾,凡隂皆坤,所謂凡陽皆乾者,凡陽畫皆自乾之三畫而生也,非皆自乾之六畫而生也。凡隂皆坤者,凡隂畫皆自坤之三畫而生也,非皆自坤之六畫而生也。卦上下體有乾或坤者,自乾坤六畫卦之上下體而生也。其無乾體坤體者,不自乾坤之六畫卦而生也。若其陽畫隂畫則皆自乾坤之三畫而生也,故六十四卦一乾坤而已矣,謂三畫卦之乾坤也。易大傳中所謂乾坤多指三畫卦之乾坤,如曰:乾,天也,故稱乎父;坤,地也,故稱乎母。如曰:乾以君之,坤以藏之。如曰:乾坤其易之緼耶?乾坤成列而易立乎其中矣。如曰:乾坤其易之門耶?乾,陽物也;坤,隂物也。隂陽合德而剛柔有體,皆指三畫卦之乾坤,非指六畫卦之乾坤也。三畫六畫本無二乾坤,然伏羲始畫者,一體三畫之乾坤也;文王繇辭者,二體六畫之乾坤也。不别而言之,則義不明】。是故坤之六畫卦雖從乾而居於上經,若其三畫之純隂,所以為易下經之本體者固自若,而未嘗少間斷也。何則?夫隂陽之體數常均,而用數則陽三隂一,前嘗備論之矣。上經乾之陽體,下經坤之隂體,所謂隂陽之體均也,而其用則不同。乾之十六體用其四之三,而十二體在上經;坤之十六體用其四之一,而四體在下經。今觀其四體之所合,不合於他而獨合離上離下、兌上巽下之四體,夫兌之上畫、離二五之中畫、巽之下畫,即坤純隂之三畫也。以其合體者觀之,坤三畫純隂之體固隱然在下經之中,未嘗少間斷也。易象之示人明矣,而他體安得以雜乎坤體哉?故不合於他而獨合於兌離巽,非坤之合兌離巽也,惟巽之下、離之中、兌之上,此三者與坤合也。三者之内闕其一,不可與坤合;三者之外雜其一,亦不可與坤合。三畫純隂之本體固如此也。故曰:自六十四卦之體本於八卦而言之,則乾坤坎離為上篇之主,震巽艮兌為下篇之主,六畫卦;自八卦之體本於乾坤而言之,則上經乃乾之陽體,下經乃坤之隂體,三畫卦,義各不相戾也。或者又曰:今下經之坤體合於兌離巽,自外無所雜,使純乎乾三畫之陽可也。及考上經乾體之所合則不然,於内二體乾之本體也,餘何於坎上坎下、艮上震下?固其為艮之上畫、坎二五之中畫、震之下畫,純乎乾三畫之陽也。合此足矣,而又合於坤離巽兌,何坤體之在下經,止純乎坤三畫之合,而不雜乎乾三畫之合?乾體之在上經,既純乎乾三畫之合,而又雜乎坤三畫之合?其合體之義乃若是其不同耶?曰:陽得兼隂,隂不得兼陽。今且以乾坤三畫觀之,陽之畫奇則乾之三畫其數三,隂之畫耦則坤之三畫其數六。然乾用九者,乾三畫之奇兼乎坤三畫之耦,故用九陽得兼隂也。坤用六者,坤三畫之耦不得兼乎乾三畫之奇,故止用六隂不得兼陽也。即是推之,義亦不相戾也。然乾之在上經者十二,以其八體合乾坤坎離,餘四體合震巽艮兌,皆合陽體。坤之體在上經者十二,合於乾坎艮震巽兌,亦皆合陽不合隂也。雖欲移一卦置之下經,得乎?乾之體在下經者四,亦合震艮巽兌,乃合隂體也。坤之體在下經者四,合於巽離兌,亦皆合隂不合陽也。雖欲移一卦置之上經,得乎?若夫上下經之坎與離對,兌與巽對,震與艮對,其合體之義皆然,雖欲互移一卦,亦不可得也。或者又曰:所謂上經者,以其為易之陽體;下經者,以其為易之隂體,固也。然乾坤坎離為上經之主卦於内,乾坎固陽也,而坤離則隂也,非純乎陽,何以得為陽體?兌巽震艮為下經之主卦於内,兌巽固隂也,而震艮則陽也,非純乎隂,曷以得為隂體?曰:以先天圖觀之,乾坤坎離,四正卦也,雖非無隂,然陽為貴;震巽艮兌,四偏卦也,雖非無陽,然隂為貴。何以明之?上經乾與坤為對,乾南坤北,則乾尊坤卑也;坎與離為對,坎西離東,則坎先離後也。天道左旋,乾自南而西;地道右轉,坤自北而西。故西者乾坤之前,東者乾坤之後】。豈非四正之卦以陽為貴乎?下經震與巽為對,巽居上而震反居下;艮與兌為對,兌居上而艮反居下。豈非四隅之卦以隂為貴乎?所以坤離雖属隂,無害乎上經之為陽體;震艮雖屬陽,無害乎下經之為隂體也。又上經乾與坤為對,坎與離為對,四正之卦相與貫属,所以同居上經。下經震不與巽對,艮不與兌對,震艮乃自為一對,巽兌亦自為一對,其四隅之卦孑立於四正之外,若不相屬,所以别為一經云。

原上下經卦序第三

六十四卦,孔子已序之矣,奚待再論?孔子曰:書不盡言,言不盡意。聖人立象以盡意,是聖人之意不盡於言而盡於象,此不可以不論也。盖易先有卦象,後有卦名,又其後有卦辭,八卦成列,因而重之。王弼謂伏羲重卦,邵氏、朱文公之說亦然,特其卦象未有卦名、卦辭爾。夫易者,象也,象之意微矣。嘗思聖人定六十四卦之序,以兩卦一對而為之次,其在伏羲重卦之後,文王未名卦之先乎?何以知之?盖畫兩卦而為之次者,伏羲也。所謂天地定位,山澤通氣,雷風相薄,水火不相射,邵氏、朱氏圖說甚詳,以見每卦必有對。今易經六十四卦,亦兩卦為一對,是畫卦此法也,重卦亦此法也,故知其為伏羲之易也。又孔穎達言:聖人本定先後,以二二相偶。朱文公言:伏羲以上無文字,只有圖畫,最宜詳玩。因取上下經卦,每兩卦作一對,一直具十二畫而觀其象,頗悟聖人序卦之意。今列於後:

上經

上經三十卦之象之序,合而言之,所謂易之陽體,乾坤坎離為主者是也。分而言之,乾坤坎離雖均之為主,然乾坤,君也;坎離,臣也。乾坤言之,乾,陽也;坤,隂也。又坎離言之,坎,陽也;離,隂也。陽體之中又有隂陽之分焉,前為陽中之陽,後為陽中之隂,故乾坤坎離或用事於前,或用事於後也。

 








 

乾居六十四卦之首,其為上經之主,固不待論。乾與坤為一對,是乾為主,坤從乾也。此則當論。何者?以易經卦次而觀,則乾第一,坤第二,屯第三,但見其為乾先坤後,不見其為乾上坤下,安在其為坤從乾耶?以坤卦為從乾則可,謂屯卦為從坤可乎?惟以兩卦為對而觀,則見乾之六畫在上,坤之六畫在下,乾為主,坤從乾,其義始明。大傳曰: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定於乾上坤下之對,非定於乾卦、坤卦也。

又曰:垂衣裳而天下治。盖取諸乾坤,取於乾上坤下之對,非取於乾卦、坤卦也。又上卦為外,下卦為内,乾上坤下,天包地外也。故觀象於對,聖人之法也。

上經之初,其君卦則乾為主,坤從乾;其臣卦則坎用事,離不得用事,陽中之陽故也。

師:比

乾、坤之後,受之以屯、蒙、需、訟、師、比六卦者,坎用事也。此六卦皆有坎之體焉。坎在上經,其體八於内,二體合而成習坎卦者,坎之本體也。餘六體分而為屯、蒙、需、訟、師、比六卦,坎之用也。坎之體居上經諸卦之最後,而坎之用居上經諸卦之最先,所以承接乾、坤而統攝諸卦也。六子之中,獨坎先用事,何也?曰:巽、離、兌皆隂也,震、艮雖陽而陽之偏也。惟坎為陽之中,故坎在六子中最貴者也。人見震為長子,以謂六子中最重,而不知震、坎皆乾、坤子,震猶長子也,坎猶嫡子,盖坎之體正,震之體偏也。屯與蒙為一對,合十二畫觀之,坎之六畫包震、艮於中也。分而觀之,屯之為卦,坎、震也;蒙之為卦,艮、坎也。然屯、蒙之象即坎之象,歛之則屯、蒙二卦之四象藏於坎卦本體六畫之中,發之則坎卦六畫所含之四象出而為屯、蒙二卦。震長男,坎中男,艮少男,上經諸卦惟此一對具乾之三男,無隂體之雜。乾父正位於外,坤母正位於内,乾之三男首出用事,故為諸卦先也。乾、坤首用坎而不用離、坎,惟合震、艮而不合巽、兌者,上經乾開坤闢之初,如歲之春,如日之旦,陽德方興而羣隂盡伏也。易有伏體,一見則一伏,坎見則離伏,震見則巽伏,艮見則兌伏】。坎不合震之上體而合其下體,屯不合艮之下體而合其上體,蒙、震之陽在下,艮之陽在上也。先屯後蒙者,屯之陽生於下體之下而逹於上體之中,蒙之陽始於下體之中而逹於上體之上也。自震之下逹於坎之中,又自坎之中逹於艮之上,陽升而上之序也。震之下畫,坎二五之中畫,艮之上畫,即乾三畫之純陽也。坎以中畫之陽下合震之下畫,上合艮之上畫,而成三陽純乎乾體,此屯、蒙所以繼乾、坤之後而能首出用事也,此需、訟、師、比所以又繼於屯、蒙之後而乾、坤皆與坎合也。需、訟一對,坎上乾下,乾上坎下,乾之上下體與坎合也。先需、訟後師、比者,乾為主而先合於坎,故坤從乾而亦與坎合也。需先於訟者,坎先合乾而後乾合坎也。師先於比者,坤先合坎而後坎合坤也。坎先合乾者,乾坎皆陽而乾尊也,故坎先來合乾,子從父也。坤先合坎者,坤隂也,坎陽也,陽用事,故坤先來合坎,母從子也。此六卦而觀,可以見坎之用事,而上經之初為陽中之陽也。

上經中一節,乾坤交而旁生六子之象也,消長之機著焉。盖其初也,乾南坤北,自泰一交坤來,南而為主,乾遂居下,自是坎不用事而離用事矣,故同人大有接迹於後。

 








兌巽艮震,下經之主,上經之客也。在上經之初,皆不能自為卦,必依於乾坤坎離而後成卦,客依主也。至此而随、蠱、頤、大過四卦,客自為卦,不得不察。由謙而前十五卦,上經之上,陽中之陽,故陽盛而主旺客衰。由豫而後,上經之下,陽中之隂,故陽微而主衰客旺。前十五卦,乾坤坎離之體多二十五;震艮巽兌之體少,主盛客微也。乾坤坎離諸體之中,乾復多於坤乾十坤七;坎復多於離坎八離六,均之為主,而陽又勝於隂也。後十五卦,乾坤坎離之體少十三;震艮巽兌之體多十七,主漸衰而客漸盛也。於震艮巽兌諸體之中,震多於巽震六巽三;艮多於兌艮五兌三,盖上經之末,雖陽中之隂,而本實陽,客雖侵主,而猶未遽以隂勝陽也。乾坤坎離諸體之中,坤多於乾坤五乾三;離多於坎離四坎二,則主既向衰,而隂交先勝於陽,失其所以為主之道矣。故震艮巽兌不依於乾坤坎離而自為卦,始於随蠱,終於頤大過,皆客自為卦也。此四卦者,客之營壘機穽也。

上經諸卦,惟臨、觀一對,純隂無陽體之雜,皆坤倡離和,故下噬嗑一對,所以相承也。剥、復繼噬嗑、賁之後,无妄、大畜繼剥、復之後者,見坤為主,離用事而乾從坤也。隂長陽消,主衰客盛矣。雖然,客豈遽侵主哉?主交客而致其來也。坤交艮而成謙,震交坤而成豫,謙居十五卦之末,豫居十五卦之首。由此而上,陽日以長而主盛;由此而下,隂日以長而客強。盖隂陽主客,盛衰消長之幾會也。幾一失而謙、豫,主交客而致其來矣。然主雖交客,而客猶依主也。再失而為随、蠱,則客不復依主,而能自立矣。方其一失也,坤交艮、震而成謙、豫,其卦居随、蠱之先,則主之交客,猶在吾疆畛,而未入於吾之窟穴也。及其再失也,坤交兌、巽而成臨、觀,其卦居随、蠱之後,則入客之窟穴之内,與客之貴者交矣。自是而後,皆震、艮之體。噬嗑一對,與之交者離也;剥、復一對,與之交者坤也;其極至於无妄、大畜一對,則與之交者乾也。无妄以乾合震,乾猶在震之上;大畜以艮止乾,乾反居艮之下。回視上經之初,首出庶物,幾於冠履倒置,故受之以頤、大過、艮、巽、震、兌而終焉。於是上降為下,客反為主,此豈偶然之故?觀象者可不極深而研幾於此哉!

下經

易經之有上下,猶詩之有正變。下經卦序當以變觀,不當以正觀也。未交泰以前,乾南坤北;既交泰以後,乾北坤南,此變也。

下經非首咸、恒,首兌、艮、震、巽也;非終既、未,終坎、離也。盖始乎山澤通氣,雷風相薄,終為水火不相射,六子交也。上經父母交,六子不交,至下經始交。上經乾、坤之交居中,而六子之交於下經前與後者,猶父母居室處堂上之正中,而六子之夫婦其居室對列乎堂下之左右,有尊卑自然之法象焉。此所以首咸、恒而終既、未也。

巽,坎,艮

坤乾

兌,離,震

乾、坤、坎、離,上經之主,至下經為客。除既未為易經始終外,餘皆不能自為卦,必依於主而後成卦。獨晉明夷一對,坤、離合而能自為卦。盖在上經之末,坤為主,離用事,以至此也。

合晉、明夷一對與家人、暌一對論之,坤統三女,居遯、大壮、蹇、解之中,而兌、巽包坤、離於内,亦坤為主,離用事也。

合遯、大壮一對與蹇、解一對論之,乾、坎居艮、震之外,内隂外陽,内順外健,坤、離唱而乾、坎和也。合咸、恒一對與損、益一對論之,咸、恒一對,兌、巽包艮、震,損、益一對,震、艮包兌、巽,咸、恒居前,損、益居後,兌、巽唱而艮、震和也。咸、恒、損、益四卦,往來上下,縱横馳騁於下經之前,主卦之藩城籬柵也。

合此一節十二卦參考之,皆隂唱而陽和,此下經之所以為下經也。

下經之中,主受客來,故乾、坤、坎、離入於兌上巽下,包括之中也。

夬,姤,兌,巽,包,乾

萃,升,兌,巽,包坤

困,井,兌,巽,包,坎

革,鼎,兌,巽,包,離

兌巽為下經之主,猶乾坤為上經之主,其卦均,其體敵。自體而觀,上經乾坤之體十二,坎八、震艮七、離六、兌巽四,乾坤最尊也;下經兌巽之體十二,離十、艮震九、坎八、乾坤四,兌巽最貴也。乾坤居上經,其體十二;兌巽在下經,其體十二。豈非兌巽與乾坤並乎?自卦位而觀,乾居南之正中,兌巽居南之兩旁,三體相比,皆有上方。及泰否既交,則坤南乾北,兌巽與坤聨於上方,他體莫得與焉。此下經中一節之卦象,所以有兌巽而無震艮也。然上經乾坤最尊,而乾又尊於坤;下經兌巽最貴,而兌又貴於巽。何也?先天圖太極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圖内太陽一象,加一奇而為乾,加一耦而為兌。乾一兌二,乾兌實主,立乎太陽一象之上,他卦不得並焉。此兌乾所以能相視為敵體,此乾所以為上經之主,而兌獨能轉上經而為下經,而以其體居六十八體之最先而為主也。然不特下經之象其體居先,自上經後一節十二卦,首之以随蠱一對,已居其最先矣。知微知彰,知柔知剛,觀卦序之象者,思過半矣。

 

巽,坎,艮

坤、乾。

兌,離,震

下經之終,隂中之隂。

震艮陽前

漸,歸妹,巽,艮,震,兌之體

豐,旅,震,艮,包,離

巽兌隂後

渙,節,巽,兌,包,坎

中孚、小過、巽、兌、震、艮之體。

既濟,未濟

下經之下一節,震、艮、巽、兌四主卦具焉,不居下經之前,乃居下經之後。盖下經之初,隂中之陽,動也,用也;下經之末,隂中之隂,静也,體也。所以然者,體立於内而用行於外也。然震、艮、兌、巽四卦於此,又震、艮居前而巽、兌居後者,震、艮,陽也,陽由此而出布於上也;巽、兌,隂也,隂由此而入伏於下也。又合此下一節十二卦而並論之,則震自震,艮自艮,巽自巽,兌自兌,分隂分陽,各自為對,此震、艮、巽、兌之分體也。漸、歸妹、中孚、小過四卦,隂與陽合而成一卦,此震、艮、巽、兌之合體也。至豐、旅、渙、節四卦,又震、艮、巽、兌之互體也。皆體也而非用也,静也而非動也,故下經之下一節,隂中之隂也。

合中孚、小過、既濟、未濟而論,六子之卦全也。上經頤、大過、坎、離亦然。又以見乾、坤居六十四卦之首,六子居六十四卦之終也。分而論之,則乾、坤為上經之首,咸、恒為下經之首,坎、離不交之體為上經之尾,交者為下經之尾。然總上下兩篇言之,實乾、坤之體為六十四卦之首,坎、離之用為六十四卦之終。此序始終之關鍵也。

嘗考夫易之卦六十有四,乾坤坎離為上經之用,兌巽震艮為下經之用,所用之卦各三十有二也。而乾坤坎離所用之三十二卦,於内三十卦居上經,既未居下經,兌巽震艮所用之三十二卦,自咸恒至中孚小過盡居下經,此又上篇所用卦得以居下篇,而下篇所用卦不得以居上篇者,上得以兼下,下不得以兼上也。又考之,乾坤坎離之體正,兌巽震艮之體偏,正則全,偏則不全。兌巽震艮唯其偏也,故所用之卦止居下篇,不居上篇,居其下失其上,偏也。就下篇言之,止居始,不居終,居其始而失其終,亦偏也。乾坤坎離所用之卦,則貫上下,該始終,而包其全矣,正故也。或曰:乾坤坎離之體,雖皆得其正,非皆得其全,乾坤之體謂之全可也,坎離之體謂之全可乎?曰:坎離之體雖不得乾坤之全,而得乾坤之中,惟其中也,不偏於上,不偏於下,故為上經之尾,又為下經之尾,而用其全也。夫乾之中畫交於坤畫之中而成坎,是坎之本體得乾之中畫,不得乾之上下畫也,非全也。及用以交離,則得乾之上下畫,而乾之三畫全矣。不特乾之三畫全,其本體有乾之上下畫,今交離之中畫,則坤之三畫亦全矣。夫坤之中畫交於乾畫之中而成離,是離之本體得坤之中畫,不得坤之上下畫也,非全也。及用以交坎,則得坤之上下畫,而坤之三畫全矣。不特坤之三畫全,其本體有乾之上下畫,今交坎之中畫,而乾之三畫亦全矣。是坎離體得乾坤之中,用得乾坤之全,不謂之全不可也。所不同者,乾坤以體言,坎離以用言,其所以全則有間矣。乾坤之全自其始,而本體已全;坎離之全要其終,待合而後全。此乾坤之體所以總六十四卦之全而為之終也。又嘗反覆諸卦象,以考乾坤坎離之體用,盖乾坤體全而用也中,坎離體中而用也全。斯義也,亦不可不論。乾坤之體居上經之始,而其用居上經中一節之正中,泰否是也。坎離之體居上經之終,而其用居下經之終,既未是也。乾坤之體全,坎離之用全,上文已論。至於乾坤之用不居上經之前一節,不居下經之後一節,必居中一節之正中者,豈非以其中哉?若夫坎離之體所以居上經之中者,又豈非總六十四卦之全而居其中哉?故曰:乾坤體全而用也中,坎離體中而用也全。以卦之所居察之,信其然也。又以一日論,則上經猶晝,下經猶夜。以一歲論,則上經猶春夏,下經猶秋冬。上經之初,坎震用事,春之象也。上經之末,離火用事,夏之象也。下經之初,兌澤用事,秋之象也。下經之末,坎水用事,冬之象也。此兩經前後之脉絡,故具論於此。又上經三十卦共六十體,而離居六十體之最末。下經三十四卦共六十八體,而坎居六十八體之最末。上經陽體也,終之以離者,陽繼而一隂生也。下經隂體也,終之以坎者,隂極而一陽生也。陽極隂生,上經所以轉而為下經。隂極陽生,下經豈不可復轉而為上經乎?此坎之一體,聖人亦属意於屯之上體矣。故上下經之卦序當循環觀象,而易本一經也。又以乾坤之三畫觀之,其體全而中在全之内也。中具於全體之内,故用無非中也。無盡用,随取随有也。其用居上經之正中者,用之中非外鑠也,固有之也。上經内也,以坎離之三畫觀之,其體中而全在中之外也。雖得中不得全,然中則不偏矣。充之以至其極,可全也。其用在下經之極末者,以我之中合彼之中,則剛柔交濟,内外合一,而後極其全也。惟全故有中,乾坤是也。惟中故能全,坎離是也。又乾坤之全,本體之全也。以人道譬之,生知安行之全也。其體全而溥博淵泉,時出之用,無一不中也。自然而全,亦自然而中也,聖人之事也。坎離之全,待合而全。以人道譬之,學知利行之全也。其體受中而生,具體而微也。必由學以充廣之,至於極而後全也,賢人之事也。若夫得聖人之一體,與夫不該不備,一曲之士,時有所用,不能相通者,猶之艮之陽偏於上,震之陽偏於下,巽之隂偏於下,兌之隂偏於上也。雖有陽與隂、上與下之不同,其為偏則同也。偏則不中矣,不全矣。雖然,易,變易也。震之三畫,變其上則為離,昔之不中者,於是乎中矣。又變其中畫則為乾,昔之不全者,於是乎全矣。巽也,艮也,兌也,亦然。此孟子人皆可為堯舜,伊川學須變化氣質之義也。易之象,玩而索之,其義無窮。因附論於兩經卦序已畢之後。

 

愚按:邵子此詩,取先天八卦圓圖,指其緘要景象,而示人以履運處身之道也。邵子平日所以為教,妙在一動一静之間。此詩之天根、月窟,正指此也。所謂天根者,指坤、震二卦之間為言也。坤、震之間,隂既極矣,微陽將生。將生之微陽,天所生之根也。所謂月窟者,指乾、巽二卦之間為言也。乾、巽之間,陽既極矣,微隂將生。將生之微隂,月所出之窟也。隂陽,一元氣也,非有二也。動而陽,静而隂,更相禪代,無有窮己。天之寒暑,時之晝夜,人之呼吸,物之榮枯其著者也。方其動而陽也,非全無隂,陽漸盛則隂漸微;及其静而隂也,非全無陽,隂漸盛則陽漸微。盛之極者消,則微之極者息矣。知此即知坤震之間,乃乾之静專既極而動直之初也,故曰天根。乾巽之間,乃坤之静翕既極而動闢之初也,故曰月窟。凡草木之甲拆,必先根而後萌。坤震之間在圖之下方,其象厚地之下,天包地外,地下有天,凡根之所著愈深,則萌之所發者愈暢,天根之名所以立也。月之魄受日之光,其無光處月之本體也。乾巽之間在圖之上方,其象中天之上,月望而午,盈極而虧,而月之本體無光者始微出於此,月窟之名所以立也。氣機闔闢,流行不已,而人物生焉。氣之流行,其隂陽消長固不齊也。人物囿乎其中,其純駁美惡豈能齊乎?以吾身而處乎人物之中,必也下極乎静動之間,如足之躡天根;上極乎動静之間,如手之探月窟。真有以見乎氣機之消息流行者,而後人物之生所以不齊者,可得而喻矣。見之明,體之熟,則其所以撫世酬物者,必有其道矣。所謂三十六宫,指八卦之畫為言也。剛畫奇為一宫,柔畫偶為二宫,八卦二十四畫,共三十六宫。陽宫十二,隂宫二十四,三十六宫不皆春也。以耳目聰明之身,而探月窟,躡天根,知物識人,而灼見其不能齊也。而以無所係累之閒心,來往乎其間,玩對待之象,以施泛應之用,畫之對則皆一奇一偶也,卦之對則皆三陽三隂也,如是則泛而應,曲而當。三十六宫,陽宫不暑,隂宫不寒,無適而非春也。天根、月窟、三十六宫,易之象也。知物識人,閒來往都是春,則其占也。此吾邵子胷中之全易,而凡學者所當以為己易者也。昔人此詩,遇字逢字,玩之未審,設以六十四卦圖復、姤二卦言之,或又有偏泥於歸根内丹之說者,是以本旨不徹。愚故詳之,以附於易旁注前圖之後云。

讀易考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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