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上经】第6卦-讼卦䷅天水讼卦(坎下乾上)-朱邦复着《易经明道录•第七章》

朱邦复| 易经注解| 2022-12-01 23:51:22| 0

第06卦-讼卦䷅天水讼卦(坎下乾上)

朱邦復著《易經明道錄》繁體版:第七章:上經第六卦_訟卦:天水訟卦(坎下乾上)

訟:有孚,窒,惕中吉,終凶。利見大人,不利涉大川。

│象:訟綜需。剛來得中=利見大人。入於坎水=不利涉大川。

│釋:有孚信、能窒忍、有惕懼、性中和則必然無訟,故吉,否則有訟必凶。

│彖:訟,上剛下險,險而健,訟。

│象:卦德:乾=剛健,坎=險。

│釋:訟者,必兩造皆強且意見相左,剛者恃強,弱者行險,必將致訟。

│象:天與水違行,訟,君子以作事謀始。

│釋:天清上升,水濁下潤;天西轉,水東流,互違故訟。君子應慎始,可免。

訟卦初六: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終吉。

爻:(應),(比)承。

通:本爻變為兌,重卦為履。〔柔履剛也。〕

註:不永所事--不能永遠興訟下去。

象:變兌=口舌。應爻乾=言。

釋:口舌難免,得饒人處且饒人,終吉。

訟卦九二:

九二:不克訟,歸而逋,其邑人三百戶,無眚。

爻:(位)中。

通:本爻變為坤,重卦為否。〔大往小來,則是天地不交而萬物不通也。〕

象:二訟五,以下訟上=不克之象。坎=隱伏,歸逋之象。

變坤=眾,邑人之象。中爻離=三,三百戶之象。

以弱敵強,必敗,若知力不可敵,表尚有自知之明,無災之象。

釋:不勝而歸,所幸有自知之明,無災。

訟卦六三:

六三:食舊德,貞,厲終吉。或從王事,無成。

爻:(應),(比)承乘。

通:本爻變為巽,重卦為姤。〔遇也,柔遇剛也。〕

註:食舊德--對舊恨忍聲不言。

象:中爻巽綜兌=口,食之象。中爻離=王家之象,巽=不果,無成。

三雖居剛而應上,然介二剛之間,危懼不能訟之象。

釋:守本分,正,雖厲終吉。但力不足,不能成大事。

訟卦九四:

九四:不克訟,復即命,渝安貞,吉。

爻:(應),(比)據。

通:本爻變為巽,重卦為渙。〔剛來而不窮,柔得位乎外。〕

象:中爻巽=命。

釋:訟敗,知不可違,守分安正,吉。

訟卦九五:

九五:訟,元吉。

爻:(位)中正。

通:本爻變為離,重卦為未濟。〔小狐汔濟,濡其尾。〕

釋:剛健中正,主持公道,大吉。

訟卦上九:

上九:或錫之鞶帶,終朝三褫之。

爻:(應)。

通:本爻變為兌,重卦為困。〔柔掩剛也。〕

象:乾=衣,帶。坎=盜,褫奪也。

釋:不論訟之所得為何,終將失去,而一無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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