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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济:亨小,利贞。初吉终乱。
《彖》曰:既济亨,小者亨也。利贞。刚柔正而位当也。初吉,柔得中也。终止则乱,其道穷也。
《象》曰:水在火上,既济。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
初九:曳其轮,濡其尾,无咎。
《象》曰:曳其轮,义无咎也。
六二:妇丧其茀,勿逐,七日得。
《象》曰:七日得,以中道也。
九三: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
《象》曰:三年克之,惫也。
六四:繻有衣袽,终日戒。
《象》曰:终日戒,有所疑也。
九五: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实受其福。
《象》曰: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时也。实受其福,吉大来也。
上六:濡其首,厉。
《象》曰:濡其首厉,何可久也。
63高岛易断-水火既济(䷾)
卦本地天《泰》,《泰》交故水火济。水在地中,未升于器,火在木中,尚丽于空,卦取润下者加诸火上,取炎上者搐诸水下,是谓《既济》。此卦所以名水火《既济》也。
既济:亨,小利贞。初吉,终乱。
“济”者,渡也,“既”者,尽也,万事皆济,故曰《既济》。卦取《坎》《离》,坎水润下,《离》火炎上,相交为用,阴阳和会,百务就理,无有不亨。然《既济》之亨,亨犹其小者耳,故曰“亨小”。在处既济者,犹当勿侈其亨,在励其贞,贞于初,亦贞于终,斯有吉无乱矣,故曰“利贞”。若不能长保其贞,则亨通未久,危乱随之,故曰“初吉,终乱”。
《彖传》曰:既济亨,小者亨也。利贞,刚柔正而位当也。初吉,柔得中也。终止则乱,其道穷也。
《序卦传》曰:“有过物者必济,故受之以既济。”譬如有过人之才德者,然后可以济世,此《既济》所以继《小过》也。《既济》《未济》,处《易·下经》之终,其象皆取诸《坎》《离》。《坎》《离》者,天地之大道,水火者,人生之大用。水得火不寒,而资生之利普;火得水不燥,而烹饪之功成。水火相济,谓之《既济》,《既济》者,刚柔得中,物无不济,虽小亦通,故曰“亨小”。《传》曰“小者亨也”,小者尚亨,何况于大?盖亨之道,由既济而来,则得其亨者,更当保其既济,是宜“利贞”。“刚柔正而位当”,《既济》之所以为《既济》者,在此矣,由是而得亨,由是而得贞,亦由是而有始,由是而有终,则有治无乱可也。《传》曰“初吉,终乱”,正为不能持终者戒焉。故凡当既济之时,所贵防微杜渐,持盈保泰,斯汲汲求治,不至有初而鲜终也;若徒拘于目前,而志满气盈,不自干惕,则治于此止,即乱于此起矣,可不慎哉!《传》以“柔得中”释“初吉”,谓柔小尚得其中,则刚大无不济矣,是以吉也。以道之穷释“终乱“,谓进修既以中止,则前功必难恃矣,是以乱也。
以此卦拟人事,人事之用,莫大乎水火。在人身则以血气为水,以心神为火,在日用则灌溉必需水,烹饪必需火;且水非火,亦无以奏其功,火非水,则无以成其用。盖水火虽相克,而实以相成,相成则相济,相济则相通。使小有来通,即不足谓之济也,既济则无不通矣,故曰“既济亨小”。是既济在人事,大而邦家,小而身心,穷通得失,生死存亡之故,皆在其中。《传》曰“小者亨也”,而大者要亦无不亨矣。卦体以柔居柔,以刚居刚,各得其正,即各当其位,譬如人事之无所偏曲,道在利贞,而邪僻自不得行也。“柔得中”,谓《离》之中虚,虚则明,《离》在下,故曰“初吉”;“终止则乱”,谓《坎》之中满,满则危,《坎》在上,故曰“终乱”。凡人事之靡不有初,鲜克有终,观夫《既济》,当知所戒矣。
以此卦拟国家,为卦内《离》外《坎》,《坎》,难也,《离》,明也,是以《离》明而济《坎》难,即《明夷》所云文明柔顺,而蒙大难之旨也。以明济难,而难定矣;是之谓《既济》,既济而视若未济,则济于初,亦济于终,斯亨者永亨,贞者永贞,而治道庶乎其不穷矣。若既济而自恃为既济,其道穷也,自古帝王精一危微之传,其在兹乎?《大象》所云思患预防者,正所以保既济之终也已。
通观此卦,《易》六十四卦,首《干》《坤》,《上经》三十卦,终《坎》《离》,以其为天地之终也;《下经》三十四卦,终《既济》《未济》,以其为《坎》《离》之交也。天下之事,《未济》则忧其不济,《既济》则宜图其永济,然无终不初,无往不来,一治一乱者,天也,一阴一阳者,道也,天无无阴之阳,世无不乱之治。今以爻观,六位得所,未有如《既济》者,奇偶各三,其数均也;以阴居阴,以阳居阳,其位当也;六爻上下,刚柔相配,其应正也。《干》《坤》以来,三百七十二爻,循环往复,变化交错,而后得《既济》。《离》明在内,坎险在外,明以消险,以开济世成功之会,由此而慎始图终,有治无乱,固万世人民之幸福也。然乱极思治,治极思乱,天运剥复,卦象已示其机矣。下《离》而互《坎》,上《坎》而互《离》,反复之象也。以阴而乘阳,初治而终止,盛衰之兆也,故《彖》曰“终止则乱”。可知造化之数,不能长治久安者,非人力之强排,可以终济也。又以图数推之,初刚,二柔,三刚,四柔,五刚,六柔,与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其数正合,然至六而止,是亦天地无完数也,所以《未济》方来,皆自然之法象。故众人以《既济》为喜,圣人以《既济》为忧,何者?未治易治,既治难保。六爻之孜孜以保济者,各有次序焉:初为济之始,力求其济者也;二得济之中,不失其济者也;三涉济之险,言其济之甚难也;四处济之时,惧其济而复失也;五受济之福,喜其济之合时也;六当济之极,虑其济之不可久也。凡卦皆至终而穷,《既济》之终,则为《未济》,六十四卦穷于《未济》。《既济》变而为《未济》,岂但《既济》之穷而已哉!则“初吉”其可恃乎哉?
《象》曰:水在火上,既济。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
水性润下,火性炎上,水在火上,火在水下,二者相资为用,得以成《既济》之功也。君子玩其象,而凛凛焉,不以《既济》为可恃,更以《既济》为可危。坎险在外,防患之象;《离》明在内,预思之象。祸每生于不测,害即伏于既安,预时而防之,则可以保其“初吉”,即可以戢其“终乱”,故曰“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
【占】问时运:运途全盛,盛极必衰,须防后患。
○问营商:目下货物,得时得价,正当满足,须留后步。
○问功名:居高思危,得防其终。
○问战征:大难既平,大险既定,战胜功成,还宜图始保终,毋贻后患。
○问家宅:大厦既成,苟完苟合,贻谋孔远。
○问婚姻:有好合百年之兆。
○问疾病:大病既痊,更宜自保。
○问讼事:毋再涉讼。
○问六甲:春夏生女,秋冬生男。
初九:曳其轮,濡其尾,无咎。
《象传》曰:曳其轮,义无咎也。
《既济》爻义,大略与《泰》同。《泰》下卦三爻,为《泰》中之《泰》,上卦三爻,为《泰》中之《否》,《既济》亦然。其所以分内外者,《离》为明,《坎》为险,犹《泰》以《干》为有余,《坤》为不足也。《既济》初爻,以济渡取义,故有曳轮濡尾之象,《坎》为轮,为曳,初为尾。“曳其轮”者,曳之前进,是用力而求济也。按《诗》“济盈不濡轨,始济而濡及马尾”,言济之难也,然尾虽濡而曳不倦,曳者济矣。初居济之始,力求其济如此,故“无咎”也,《象传》即以无咎释之。
【占】问时运:运未脱险,当自奋勉,可以无咎。
○问营商:初次经营,跋涉多艰,前而不止,虽危得济,无咎。
○问功名:先难后获。
○问战征:虽有车脱马蹶之危,一鼓而进,当必可获胜也。
○问家宅:初次迁居,虽此宅或轮奂不美,或首尾不完,居之无咎。
○问婚姻:火为水妃,初聘则吉。
○问疾病:初病,虽危无咎。
○问六甲:初胎生女。
○问失物:物已沾水,当就车中觅之,可得。
○问行人:在途,稍有水灾,无咎。
【例】明治二十一年,缙绅某来,请占气运,筮得《既济》之《蹇》。
断曰:“轮”,车轮,涉水之具;“尾”,马尾,为水所濡也。是为曳轮济水,马尾被濡,盖言初济之难。初能用力求济,终得无咎,足见人当涉险之时,奋力脱险,险无不可济也。今贵下占时运,得《既济》初爻,知贵下方今盛运已来,时安身泰,但险难初脱,尚小有灾害,可无患也。明后二三年,犹须谨戒,四年后,则吉福来临,全盛有庆,无往不利。
六二:妇丧其茀,勿逐,七日得。
《象传》曰:七日得,以中道也。
火为水妃,故二《离》象妇。“茀”,车蔽也。《尔雅》“舆革,前谓之艰,后谓之茀;竹,前谓之御,后谓之蔽”,曰“弗”,曰“蔽”,以竹革而异也。《诗》则统谓之茀,“硕人翟茀以朝”。《孔疏》云:妇人乘车不露,车之前后,皆设障以自隐蔽,谓之茀,丧弗者,失其所蔽也。二当临济之时,驱车前进,车在前,弗在后,中途丧弗,停车而逐,将有欲济而不及者矣,故示之以“勿逐”。“七日得”者,得犹复也。阴阳之数,至七而复,一卦六爻,循环往复,自二后至七,又值二爻,故不过七日而自得也。《象传》以“中道”释之,日辰十二,七日正当中也。丧茀者,或云二乘车适五,四当其前,四《坎》为盗,是窃茀者也。其说亦通。茀,《释文》:茀首饰。按《诗》屡言茀,皆作车蔽,且初曰曳轮,二日车茀,象正相合,当作车蔽。
【占】问时运:小小得失,切勿介意,方得脱大难,成大功也。
○问营商:有失而复得之象。
○问功名:七年内,定可复职。
○问战征:中途被劫,丧其辎重,七日内,必获胜仗。
○问婚姻:早则七月,迟则七年,可复团聚。
○问家宅:其宅被人居,七年后,即可归还原主。
○问疾病:七日必愈。
○问失物:不久可得。
○问六甲:七日内可产,生女。
【例】一友访余山庄,谈及某贵显,曰:贵显以未赐勋章为憾,请为一占。筮得《既济》之《需》。
断曰:茀为车蔽,言妇人乘车,设之所以自蔽也,丧茀则失其所蔽矣。“勿逐”者,谓区区小失,不必追逐,不久自可后得,喻言人当建大功,立大业,琐屑微物,得丧本不关荣辱也。今为某贵显占勋章,得此爻象,爻象所言,显然明示,劝贵显不必忧虑。“七日得”者,谓不久定可荣膺宠赐也。
后友人复来曰:占筮甚灵,某贵显已得宠赐勋章,爻辞之言,恰如为某贵显特设者也。
九三: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
《象传》曰:三年克之,惫也。
“高宗”,殷中兴之主;“鬼方”,西羌国名。按《竹书纪年》,武丁三十二年伐鬼方,次于荆,三十四年,克鬼方,氏羌来宾,即“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实事也。《既济》爻象,初二皆在济中,至三始济,故取三年克鬼方以为况。高宗贤主,鬼方小国,六师所加,三年乃克,师亦惫矣,以喻济《坎》之难如此。天下之事,每以艰难得之,安乐失之,当其始,数载经营而不足,其后一旦败坏而有余;而其弊皆由于远君子而近小人也,故戒曰“勿用小人”,处《既济》者,所当凛凛焉。《师》上爻曰,“开国承家,小人勿用”,与此爻辞,意正同。
【占】问时运:忍苦耐劳,所谋必成。
○问营商:数载经营,方可获利。
○问功名:辛苦而成。
○问战征:劳师久征,所攻虽得,然亦惫矣。
○问婚姻:三年内可完配。
○问家宅:此宅阴象太重,三年后,方可居住。
○问疾病:此病一时无恙,三年内,必难保全。
○问讼事:三年可了,防小人又复生事,宜戒。
○问六甲:生女。
【例】某商人来,请占谋事成否,筮得《既济》之《屯》。
断曰:“高宗伐鬼方”,历三年之久,而乃得克之,以喻三爻处内卦之终,历初二之难,而始得济之,其象正同,观此即可知谋事之非易易也。今君占谋事成否,得此爻辞,知君所谋之事,一时必难就绪,早则三月,迟则三年,方可合议成就。成后二年,定有大来之吉,但其事与君子合谋,自有利益,与小人合谋,必致败坏,君其尤当注意焉。
【例】三十年,杉浦重刚氏来,曰:足尾矿毒事件,纷纷滋议,朝野骚然,请占其结果如何?筮得《既济》之《屯》。
断曰:按九三《艮》爻,《艮》为鬼门,故曰“鬼方”。三居《坎》《离》之间,《坎》为毒,为疾,《离》为大腹,三与上应,三至上三爻,故曰“三年”。“克之”者,治之也。象为腹受其毒以至死亡,其毒实起于《离》火,出自坎水,非一日矣。爻辞所云“高宗伐鬼方”者,“鬼方”,喻言其地之险也。高宗贤主,喻言必有能人治之也。今占足尾矿毒,得此爻象,按足尾铜山,每年出铜一千二百万斤,其价不下三百万元,政府收税,得十五万元,矿局夫役,约有一万八千人数,皆赖此为生活,是我国矿山之最大者也。毒由矿铜出丹矾,丹矾有毒,毒入河流,平时未闻其害,因洪水浸田,其毒遂滋。原洪水冲决,由于堤防不固,堤防之害,咎归土木局,至土木局修筑堤防,必需经费,其责又归大藏省。今矿毒事件,纷议未有的论,多为小人从中扇惑所致,恐此案亦将亘三年之久乎?必于此事无甚关系者,不许干涉,谓之“小人勿用”;修筑堤防,以杜坎水之害,此案自得终局矣。
六四:繻有衣枷,终日戒。
《象传》曰:终日戒,有所疑也。
按:“繻”为采绘,“袽”为敝衣。四处内外卦之交,出《离》入坎,繻有文明之象,盖取诸《离》;袽为败衣,《坎》为破,盖取诸《坎》。言四当《既济》之盛,衣冠济济,文物声名,焕然一新,然天命靡常,盛倏为衰,新倏成故,若不因时弥缝,曾不几时,立成败坏,犹是绘采之华裳,未几而为敝败之残絮矣,故曰“繻有衣袽。”《既济》,由《干》《坤》二五相易而来,“终日戒”者,即《干》“终日乾乾,夕惕若”之意,当《既济》而益励危心,其戒慎无已时也,故曰“终日戒”。《传》释以“有所疑”,《坎》为疑,疑者,未然而忧其或然,亦戒也。“繻”,王弼谓宜作濡,衣袽谓以敝衣塞舟漏也。王弼之解,强从济字取义,谓济必有舟,舟或有漏则濡,濡则敝衣塞之。于爻辞“繻有衣袽”一语,添生枝节,自圆其说,未免矫强。
【占】问时运:运当全盛,然不预防,衰即立至,所宜谨戒。
○问营商:如舟行,中流舟漏,急宜补修。
○问功名:有忽赐忽褫之惧。
○问战征:夺帜易帜,胜当虑败,所贵临事而惧。
○问婚姻:古人多以衣服比夫妇,为不可喜新而弃旧也。
○问疾病:是老弱之症也。
○问六甲:生男。
【例】一日西村舍三氏来,曰:予奉职土木局长,数年来为治水巡回全国,已三次矣。溯自维新以前,各藩自保疆土,堤防山林,各有禁令,是以林木畅茂,土脉坚固,无堤防溃决之患也;维新以降,政令一变,山阜陵谷,无不开垦,泥土流出,壅塞河道,以致河流不通,溢出堤上。洪水泛滥,为灾非浅,乏奠平之策,子幸一筮,以示处理之方。筮得《既济》之《革》。
断曰:爻辞“繻有衣袽”,“繻”作濡,为濡漏之象,“衣袽”,敝衣,为塞漏之用。“终日戒”者,为危险之至,非一时可济,须终日防备也。舟漏虽小,而治水之法,爻已显示其象矣。足下占治水之方,得此爻辞,所谓危者防之,漏者塞之。爻曰“衣袽”,第即一物以喻之而已,或用沙土,或用木石,皆可以“衣袽”例之,因地制宜,由小及大,皆在足下酌行之耳。“终日戒”,三字,最为切要,所当刻刻预防,不可稍懈,有危心无危地也。治水之道,无过于此。
【例】知人阪田春雄氏,尝奉命赴澳国博览会,余一日访其家,其母语余曰:前有电信,报告归期,今愆期未归,并无后电,心甚忧之。请余一占,筮得《既济》之《革》。
断曰:此卦上《坎》下《离》,《离》南《坎》北,今四爻出《离》入坎,是船已过赤道,而在北洋之象。依爻辞,知有行舟破漏之患,实为可虑,然《离》阴变为《坎》阳,生命无害。又进一爻,则五爻之阳,变而为阴,是水变为地,即全身上陆之象,其免难也必矣。
时其家有洋学生三人,闻此断语,窃相诽笑。余曰:《易》理甚妙,非诸君所知也,诸君不信,待春雄君归时,可知灵验矣。后数日,春雄氏归,曰船抵赤道以北,为暗礁所伤,是以着港,致迟延也。
九五: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实受其福。
《象传》曰: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时也;实受其福,吉大来也。
五与二相应,犹东与西相对,五为君,二为臣。东邻为君,是纣之国中,西邻为臣,是文王之国中也。按纣都在东,岐周在西,东邻西邻,郑谓殷周是也。《离》为牛,《坎》为豕,杀牛而凶,不如杀豕受福,喻言奢而慢,不如俭而敬也。上卦处《既济》之后,下卦当甫济之时,殷天子祭用太牢,故杀牛;周西伯不得用牛,用豕,故为禴。当时殷道已衰,时为《既济》;周德方新,时为甫济。《既济》者,时已去,甫济者,时方来。已去不复也,方来者未有已也,则杀牛不足侈,而禴祭大可恃,故曰“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实受其福”。九五阳爻,阳为实,五体《干》,《干》为福,《象传》以“吉大来”释之。《泰》曰“小往大来,吉亨”,自外而内曰来,卦以二五相易,为《干》成《泰》,谓福自《干》来也。
【占】问时运:已盛则退,方盛则进,宜保俭约,毋侈奢华,吉凶皆由自取也。
○问战征:盛气在西,宜顺天修德,不宜暴兵耀武。
○问营商:合伙同业,殷富者亦奢,不如俭约者,实获其利也。
○问功名:已成者宜慎,未成者大可望也。
○问婚姻:宜就西邻订姻,吉。
○问家宅:宅以西首为吉。
○问疾病:宜祷。
○问六甲:生男。
【例】横滨辨天通橘屋者,余之所知也,其邻家,有岩井屋某,专售西洋家具。明治元年,余因橘屋介绍,卖与木材,价值数千元,岂知彼阳饰富裕,内实贫困,阅数日不偿其价,余乃忧之。以一占决之,筮得《既济》之《明夷》。
断曰:爻言“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受福,卦以九五为东邻,以六四为西邻,五为主爻,五与二应,是主不如应也。今就所占论之,则以岩井之卖主为东邻,以橘屋之介绍为西邻,如此疑橘屋,有于中取利矣,我将向橘屋索价,橘屋必不能辞责。以橘屋当西邻,爻位属《离》,《离》火也;卖者为木材,木以生火,火得旺势,则坎水受煎,东邻亦不能不出而偿价也;且《离》为女,可着女人而往索之。
后余果与橘屋妻女相谋,乃得受值。
上六:濡其首,厉。
《象传》曰:濡其首,厉,何可久也。
上为首,初为尾,是首尾相接也。上处《既济》之极,反之即《未济》,已然者甫能过,未然时相待,进而不已,身虽未溺,首先犯焉,故曰“濡其首”。夏殷之盛,未几而坏于桀纣,文武之兴,未几而降为幽厉,所谓治日少而乱日多者,古今有同慨焉,故曰“厉”。《象传》曰“何可久”,所以戒之者深矣。
【占】问时运:好运已过,深为可危,宜慎。
○问战征:上处坎险之极,上为首,恐首将有不利。
○问营商:头番买卖,必难获利。
○问功名:可许夺元。
○问婚姻:元配有灾,续弦无咎。
○问家宅:此宅长房不利。
○问讼事:防首领难保。
○问疾病:患在首面,可危。
○问六甲:生男。
【例】友人某来,请占行运,筮得《既济》之《家人》。
断曰:上处《既济》之终,不保其终,《既济》即转而为《未济》。上为首,是首先濡矣;喻言人生在世,前运既过,后运将来,既过者其险已平,将来者其险正多。知足下方今,正当交运之时,前运大佳,后运犹当谨慎,可以出险脱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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